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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成被告

2008-4-8 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佚名

 

    运输货物途中被撞坏,找到保险公司却被拒赔,于是双方走上法庭。

  2005年12月7日清晨,一辆货车行驶到北京通州区北运河大桥时,与桥体发生碰撞,造成车上装载的1台价值49万美元的进口洗涤设备严重受损。这台设备由北京一家汽车部件公司委托天津市一家运输公司,由天津港陆运至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发生事故是因运输公司违反安全运输规定所致而拒绝理赔。结果,运输公司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运输公司已在装运前三天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申报并已获核准。货物出险后,运输公司先行支付维修费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在减除受损货物残值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运输公司183万余元。

责任编辑: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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